說明:
一、 依本會 109年5月29日童總昌字第109203號函續辦。
二、 請各級童軍會轉知所屬童軍團辦理活動時,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理署及所屬教育局(處)之活動指引及政策辦理。
三、呼籲童軍夥伴勤洗手,參與活動期間,不論室內或戶外,均應全程佩戴口罩,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等,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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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