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第27屆國家研習營訓練組員研習已分別於112年3月12日(北區)、3月18日(中區)、3月26日(南區)辦理完畢。
二、為提供上項時間無法參加夥伴能夠參加研習,特訂於112年4月16日(日)假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五樓,增加辦理一場次訓練組員研習,敬請尚未參加之夥伴踴躍報名參加。
三、參加人員:(一)訓練員。 (二)助理訓練員。
(三)曾參加助理訓練員訓練(CALT),尚未取得第三顆木章之童軍夥伴。
四、報名方式:如附件。
五、參加研習完成,頒發研習證明;訓練員及助理訓練員致送國家研習營訓練組員聘書,參加國家研習營各項訓練工作。
七、參加研習之訓練組員,每人繳交新台幣1000元整,依附件說明辦理繳費手續。請各級童軍會轉知所屬訓練組員。
八、為表示對高齡及資深訓練組員之敬意,凡民國三十七年次(含)以前之訓練組員減收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