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童軍運動的發展

中華民國童軍運動於民國元年由嚴家麟先生在湖北武昌文華書院試辦童子軍開始,後來推展至全國各地。民國二十三年正式成立中國童子軍總會,依據總會章程敦聘先總統蔣公擔任總會會長。民國二十六年,中國童子軍總會(現今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申請獲准加入世界童軍組織迄今。 童軍總會隨政府播遷來台後,即積極展開童軍組訓及各項改革工作,辦理服務員木章訓練以培訓義務服務員,並不斷舉辦全國性活動及參加國際性露營活動。民國七十九年,中國童子軍總會按內政部人民團體法規定,完成社會團體立案,並辦理社團法人登記。 中華民國童軍目前的組織在全國設有總會,負責推動全國性童軍活動以及參與國際性活動。省(市)、直轄縣(市)另設省(市)、縣(市)童軍會,專責推動地方性童軍活動事宜。

總會目前按人民團體法規定,每年舉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監事會產生理事長及監事主席,任期三年,總會秘書處包括有國際組、國內組、活動組等部門推動例行性業務。至重大活動項目如訓練、活動等工作。總會另設有國家研習營、人力資源、國際關係、活動暨進程、輔導、社區發展、榮譽評審、羅浮暨青年、宗教團體童軍推展、公共關係等全國性委員會,均由熱心服務員義務擔任協助推展。近年為使童軍活動環境更加安全,頒布了青少年保護政策及規範等相關措施,並成立了性別平等委員會來制定相關的政策及規範。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除在學校推展童軍活動外,並積極推展社區童軍活動,鼓勵機關團體、宗教組織及社區等舉辦童軍團,童軍積極參與社區服務及社會活動。

 

目前中華民國童軍分為稚齡童軍(5-8歲)、幼童軍(8-12歲)、童軍(11-15歲)、行義童軍(14-18歲)、羅浮童軍(17-26歲)及服務員(18歲以上)等六個階段。 近年來開始發展中華民國海童軍,並成立海童軍籌備小組,負責籌劃中華民國海童軍,並輔導各地方組織船艇,船艇編號直屬童軍總會海童軍國家艦艇,海童軍旗艦由總會統一登記管理水手及成年領袖。海童軍分為海童軍水手(12-20歲)及海童軍成年領袖(20歲以上)兩階段,以參與水上活動及海上活動,並成立艦艇以操作船艇等為訓練內容,目前海童軍籌設小組已完成任務,並且成立海童軍旗艦,處理海童軍相關事務。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目前所辦理的經常性活動,包括全國性活動、服務員訓練活動、服務員知能研習、羅浮童軍活動以及組團參加國際性活動等工作項目。

另辦理年度服務員工作獎章、年度童軍團領導人績優獎章、年度績優童軍團審核及核發國花童軍、服務羅浮進程章。 國內活動由各委員會及各活動工作委員會統籌辦理如全國大露營、全國羅浮大會及全國羅浮群長年會等相關活動。 國際性活動則組團參加世界大露營、各國舉辦之全國大露營或交流活動等。 服務員訓練係透國國家研習營舉辦,包括有各階段的木章基本訓練、木章訓練以及培訓練員的助理訓練人員訓練等課程。

本會並於2018年參與世界童軍組織委託SGS公司評鑑世界各國童軍組織之GSAT評鑑,本會參加審核並通過SGS認證,成為中華民國第一個通過SGS認證的社團法人,持續進步創造台灣的童軍運動新的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