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童軍露營場源流
```陽明山原名草山。1932年日治時期,總督府成立大屯國立公園協會,將大屯山地區列入國立公園範圍,開啟臺灣國家公園的先聲。1950年,蔣中正總統為紀念明代思想家王陽明,將大屯山、七星山、紗帽山、小觀音山一帶原名草山的山區改名為陽明山。1985年9月,陽明山國家公園正式成立,童軍露營地即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

陽明山與中國童子軍的發展關係密切。早期童軍總會與臺北市童軍會頻繁於陽明山辦理各項童軍活動,尤其以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最具代表性,使陽明山逐漸成為童軍教育推廣的重要場域。以下簡要概述童軍露營場之發展沿革:
1965年
海山煤礦李建川先生因應童軍活動需求,提供陽明山森林公園內土地予童軍總會作為露營地,並供辦理服務員訓練使用。
1968年
陽明山管理局決定於森林公園設置中興賓館,並與童軍總會及營地管理委員會協調相關事宜。
1969年
營地遷至陽明山竹子湖路1-10號現址。
1970年
營地設施陸續建設並落成啟用。至1989年再次整建前,計有營本部1棟、營舍7間、溫泉浴室1間、昭讜館1棟、廁所3間、廚房2間及雨天活動場1棟,主要提供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及童軍活動使用。
1985年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將本營地規劃為「遊憩五童軍露營區」,面積6.0286公頃。1989年以前,營地管理工作由當時中國童子軍總會成立之「陽明山童軍營地管理委員會」負責經營。
1989年
童軍營地獲臺北市政府編列新臺幣5,100萬元補助款,並於1991年8月發包進行改建。改建項目包括生態中心、營舍、野營活動用膳區、浴廁、污水處理廠、供水、照明及步道等設施。
不足經費由中國童子軍總會及活動中心自行籌措。因應營地改建,陽明山童軍營地管理委員會依「私立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請設立「財團法人私立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並完成法人登記。
1995年
童軍營地完成第一期整建工程後重新開放。
1997年
臺北市政府續編第二期整建工程款新臺幣1,400萬元,項目包括大門、步道、營門、廣場、園區美化、活動中心周邊設施、外圍自來水電工程、水土保持、停車場及環境整修等附屬工程。
2001年
第五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去除「私立」二字,名稱更正為「財團法人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
2006年
立法委員林淑芬及蔡其昌委員辦公室舉辦聯合記者會,揭露中心「投資暨合作經營計畫」開發案。其後,國有財產局追討活動中心土地租金,並開展陽明山活動中心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間不當利益返還訴訟。
本案爭議多年,其間雙方訴訟互有勝負。雖曾達成協議並繼續經營,惟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與陽明山活動中心間之返還房地訴訟,至2018年仍未有效解決用地問題。
2009年
配合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更名,經董事會決議,修正定名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童軍陽明山活動中心」。
2016年
林右昌先生擔任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理事長期間,亟思解決陽明山童軍活動中心及國家訓練營地問題,提出辦理管理權變更之構想,期望將內政部經管之童軍營地移撥教育部管理,作為推廣童軍教育與活動使用。
2019年
經數年努力,教育部於2019年12月完成管理權變更,正式將童軍營地由內政部移撥至教育部管轄,並更名為「教育部陽明山童軍露營場」。
2020年
教育部於5月起以專案契約方式,一年一簽委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管理營地。
2022年
營地由「教育部陽明山童軍露營場」再次更名為「教育部七星苗圃遊憩區」。
2025年
童軍總會於9月起第六度取得「教育部七星苗圃遊憩區」執行專案契約。總會循例於每契約年度辦理四場200人以上之主題式活動,同時開放各童軍團體、學校及機關申請借用,辦理童軍或戶外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