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7月18日召開第二次委員會議,通過修正本委員會組織簡則,另為推動委員會工作任務,將委員會分為「教育宣導組」及「法制組」,分別由徐副主任委員秀婕及王副主任委員富民領導,分別掌理及規劃童軍總會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及性別平等相關規定、辦法之制定。